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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紧急避险呢?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呢?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此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在紧急情况下两种合法利益发生了冲突,顾此失彼,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其中较小的利益、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危险发生。也就是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等使合法利益面临着紧急的危险。

(2)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也就是说:①危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想象、推测的;②这种危险是正在发生的,十分紧迫。

(3)避险行为盛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所谓迫不得已,是指采取紧急避险是唯一的途径,别无选择。因为紧急避险是以牺牲较小的利益的方式保全较大利益,只要有其他办法能避免危险,就不必采取牺牲某种利益的方法。(4)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这是避险目的正当性的条件。法律不认可为保护非法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

(5)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换言之,“丢卒保车”是必要的,而“丢卒保卒”或“丢车保卒”,就超过了岿要限度。这是由紧急避险的目的和性质所决定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一货轮在海上航行,突起大风,并收到台风警报,当时靠岸避风已无可能,而气象台预报台风中心正要经过货轮航行的海域,为了使货轮和船员的生命免受损害,船长下令抛去部分货物(价值10万元),以减轻货轮的负载。但当台风剐刚接近货轮航行海域时,突然改变方向,并未殃及货轮安全。该船长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

本案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船长是在危险正在发生时为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而不得已抛弃了部分船载货物。从案情看已经“突起大风”,“当时靠岸避风已无可能,而气象台预报台风中心正要经过货轮航行的海域”,这些说明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并且可以认为已经发生的危险将立即造成损害即危险“正在发生”。因此,船长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二、紧急避险可以无证驾驶吗?

不可以,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考虑的是“紧急避险”。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实施无证驾驶行为,只要最终导致的损害(很可能无损害)小于被保护的价值。那么属于“紧急避险”,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自然不应处罚。

三、醉酒驾驶紧急避险怎么处罚?

一、由于紧急避险导致醉驾是否会被判刑?

法律没有规定由于紧急避险导致醉驾是否会被判刑,现行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最佳不判刑的情形是: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四、酒后驾车如何申请紧急避险?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5、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6、履行社会服务令:除国家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

五、遇见灾难如何紧急避险?

寻找稳固的高地

1、地势较高的广场、坚固的多层高层公共建筑的2楼以上区域(高于水面)。

2、避免在桥梁,尤其是河道上的桥梁上避险,因为河道形成洪涝可能会冲垮桥。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1、避免登上河堤等防汛设施,超强洪水有可能冲垮堤防或者漫过堤防。

2、避免进入建筑物的地下部分,以免水漫入地下。

3、避免进入地铁等设施。

4、不要进入地下涵洞、过街隧道等。

5、不要进入地下人防工程。

6、不要进入地下商街。

六、如何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情况:明确提供相关证据可以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情况确实存在。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及时的救助他人或者自身陷入危难,例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及时的救援可以挽救生命,保证健康。但是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证明自己的确在紧急避险或救助危难,以便获得相关的救助或赔偿。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病历、医院证明、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等,来证明自己的确在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这些证据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帮助和保障。同时,也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尽快解决问题。

七、当地震来临的时候,我们怎样紧急避险呢?

住楼房的无从避险,二,三十年的楼,每家平均装修两次,大部分有拆阳台坎墙的行为,因此有大点的地震,你决对是跑不了的,还谈避险。

八、驾驶机动车遇紧急情况避险的原则?

在高速公路上遇紧急情况,应坚持“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发现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首先采取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急转方向避让,以免车辆侧滑或倾翻。

九、醇类危化品发生火灾应如何紧急避险?

1.醇类⽕灾应选⽤抗溶性泡沫扑救。甲醇(CH3OH),属⽆⾊澄清易挥发液体,能溶于⽔,凝固点-97.8℃,沸点64.8℃,闪点11.11℃,⾃燃点385℃,爆炸极限6.7%~36%,燃烧热值715.5kJ/mol,爆炸压⼒72.6N/cm2。甲醇,主要⽤于制甲醛、⾹精、医药、燃料、⽕药、防冻剂。

  醇类物质,属于⽔溶性可燃物质,由于它们的分⼦极性较强,能⼤量吸收泡沫中的⽔分,使泡沫很快被破坏⽽失去作⽤,所以不能⽤蛋⽩泡沫和“轻⽔”泡沫来扑救醇类⽕灾。⽽抗溶性泡沫添加了抗溶物质,如“锌皂型”泡沫,由于⾦属皂增加了泡沫的耐液性,能抵抗⽔溶性可燃液体的破坏;凝胶型抗溶型泡沫,其混合液在形成泡沫时产⽣既不溶于⽔⼜不溶于极性溶液的胶状膜,泡沫稳定性和耐液体性较好等,能较好地覆盖于极性溶液的液⾯,达到灭⽕的效果。

  2.注⽔稀释后⽤普通泡沫扑救。抗溶性泡沫主要⽤于扑救甲醇、⼄醇、丙酮、醋酸⼄脂等⼀般⽔溶性可燃液体⽕灾,也可扑救⼀般油类⽕灾和固体⽕灾,但因灭⽕成本⾼,⼀般不予采⽤。但是,多数消防队⼀般不备抗溶性泡沫,这种情况下,可冷却罐壁,使其稳定燃烧,待醇类液体数量相对减少后,⼤量向罐内注⽔稀释,在燃烧强度明显降低时,再向罐内喷射泡沫,⽅能将⽕灭掉。需要注意的是,向罐内灌注泡沫前,要加⼤罐壁冷却强度,使罐壁温度逐渐下降;灌注泡沫时间要打破5min 灭⽕理论,要相对延长(10min~15min即可);灭⽕停喷泡沫后,仍要继续冷却罐壁降温0.5h~1h,这样灭⽕不易复燃。

  3.⽔封法扑救。根据醇类物质溶于⽔的特性,醇类⽕灾,可⽤开花、喷雾⽔枪⽤⽔封窒息法扑救。采⽤此灭⽕法,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多⽀开花、喷雾⽔枪,确实形成强⼤的⽔雾团,将燃烧⾯全⾯覆盖,同时,⽔雾团要尽⼒喷⾄接近燃烧液⾯,如罐内液⾯太低,同时,须先注稀释且抬⾼液⾯接近罐壁上沿时,再实施⽔封,不留死⾓;(2)⽔封时间要相对长(20min~30min),这样既能稀释降低燃烧程度、⼜能逐渐降低燃烧温度,利于⽔封窒息灭⽕;(3)在实施⽔封窒息灭⽕的同时,对罐壁要实施不间断的均匀冷却,且灭⽕后仍要对罐壁继续⼀定时间的冷却,严防复燃;(4)灭⽕后,要及时处理甲醇⽔溶液,如倒罐、排放⾄安全处焚烧等,防⽌挥发引起⼆次爆炸。

十、醇类危化品发生火灾,应如何紧急避险?

       醇类危化品发生火灾,应如何紧急避险:1、毛巾捂鼻法;2、厚物护身法;3、卫生间避难法; 4、不要乘坐电梯;5、身上着火自救法;6、尝试灭火。

      醇基燃料就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是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存在的,也是一种生物质能,和核能、太阳能、风力能、水力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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